进口复合肥料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:
一、进口前准备
- 了解准入要求:确认复合肥料的原产国是否在中国的准入名单内。
- 企业资质:进口商需具备进出口经营权、海关注册登记证等资质。
二、申请关税配额
- 配额总量:根据商务部发布的《2025年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总量、分配原则及相关程序》,2025年复合肥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为345万吨。其中,国营贸易关税配额为176万吨,非国营贸易配额为169万吨。
- 申请配额:企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,并在其经营范围内申请化肥进口关税配额。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:
- 《化肥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》及申明报送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函
- 具有法律效力的进口合同或委托代理的进口合同
- 银行信用证或其他付汇凭证
- 提单或其他能证明货物所有权的有效凭证
- 关税配额管理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材料
- 2025年度内首次申领的新申请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及企业代码,中外合资经营企业、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需提供批准证书或依据《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管理暂行办法》取得的备案回执
三、准备进口文件
- 商业发票:详细列明商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产地等信息。
- 装箱单:列出货物的包装、重量、体积等信息。
- 提单:海运提单或空运提单,证明货物的运输情况。
- 贸易合同: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。
- 申报要素:包括品名、品牌、型号、用途、加工工艺、包装规格、总氮含量、总磷含量、总钾含量等。
- 产地证:证明货物的原产地。
- 自动进口许可证:根据商务部、海关总署《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(2024年)》要求,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化肥必须向海关提交“自动进口许可证”。
四、货物运输
- 订舱发货:与供应商协商,安排货物的运输,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(海运、空运等)。
- 货物跟踪:在运输过程中,及时跟踪货物的运输状态,确保货物按时到达。
五、进口报关与清关
- 货物申报:向海关提交货物申报单,详细列明商品的名称、规格、数量、产地等信息,并提供有效的进口许可证和合格证明。
- 规范申报:企业应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涉税规范申报目录》的规定要求填报进口申报要素,申报要素包含品名、品牌、型号、用途、加工工艺、包装规格等。同时,需要提供进口合同、发票、产地证、自动进口许可证、装箱单、海运提单、中文标签等相关文件。
- 查验和检验:海关会对复合肥料进行查验和检验,以确保其符合中国的质量和安全标准。具体检验项目包括砷、镉、铅、铬、汞五项元素,以及外观、水分、粒度、氮含量、磷含量、钾含量、钠含量等。
- 有毒有害物质检验: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按照《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》(GB 38400-2019)实施检验,不符合标准要求的禁止入境。
- 放射性检测:对进口磷肥及其复合肥应按照《磷肥及其复合肥中226镭限量卫生标准》(GB 8921-2011)批批实施放射性检测,含磷肥料中226Ra的含量不得高于500Bq·kg-1。
- 缴纳关税和税费:根据海关要求缴纳相应的关税和税费,包括关税、增值税等。具体税率可以通过查询HS编码获得。
- 审批和放行:经过海关的查验和检验后,如果符合相关要求,海关会进行审批并放行货物,允许其进入国内市场。
六、货物放行
- 海关放行:如果货物顺利通过检测和查验,海关将会对其进行放行。
- 提货:进口商可以将货物提走并进行销售或使用。
七、注意事项
- 准备充分的报关资料:进口商需要提前了解国内海关对复合肥料的要求,并准备相关证件、报关单证等。
- 遵守海关的质量监管要求:确保商品符合国内相关质量标准和法规,选择合规、合法的供应商,并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。
- 及时缴纳关税和税费:避免因延迟缴纳而产生额外的罚款和滞纳金。
- 保持联系畅通:在清关过程中,海关可能会与进口商联系,以核实信息或解决问题。请务必保持联系畅通,以便及时接收通知和配合相关工作。
- 标识标签要求:包装标识标签应符合《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》(GB 18382-2021)相关规定。
- 危险化学品监管:对于硝酸钾等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化肥,应符合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的相关规定。另外,化肥储存需要达到防潮湿、防挥发、防受热、防火灾、防爆炸、防腐蚀、防混放、防误用。
通过以上步骤,可以确保复合肥料进口流程顺利进行,确保货物按时、安全地送达进口商手中。